要闻动态
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广告中心通知(函)
2019年(DW)第019号
尊敬的客户:
国庆长假期间,为保证我台节目和广告的安全、正点播出,保障广大广告客户的利益,现就我台国庆期间广告播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凡需要在9月28日至10月8日播出的广告必须提前向本台交付广告片,并确定排期。广告串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未在上述编排制作日前送达的广告,将顺延播出。国庆期间播出的广告,中途不能撤单、修改排期或更换版本。
上述调整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全媒体营销中心
2019-09-19